瑜伽师地论全文白话
发布时间:2022-09-08 09:12:33作者:楞伽经讲什么瑜伽师地论是大乘佛教中瑜伽行唯识学派及中国法相宗的根本论书,亦是玄奘西行所取的重要经典。所以说这一部经书在佛门中是非常重要的。
瑜伽师地论 本地分 五识身相应地第一 译文
什么是瑜伽师修行的次第呢?即十七地。是哪十七地呢?嗢柁南颂说:
五识身相应地、意地、有寻有伺地等三地、三摩地、非三摩四多地、有心地、无心地、闻所成地、思所成地,修所成地,这样,就具足了三乘。还有有余依地、无余依地。这就称为十七地。
第一、五识身相应地,第二、意地,第三、有寻有伺地、第四、无寻唯伺地,第五、无寻无伺地,第六、三摩四多地,第七、非三摩四多地,第八、有心地,第九、无心地,第十、闻所成地,第十一、思所成地,第十二、修所成地,第十三、声闻地,第十四、独觉地,第十五、菩萨地,第十六、有余依地,第十七、无余依地。这就简略列出十七地,做为瑜伽师修行的次第。
原典
本地分①
云何瑜伽师地②?谓十七地。何等十七?嗢柁南曰:
五识相应④意⑤,有寻伺等三⑥,
三摩地俱⑦非⑧,有心⑨无心地,
闻⑩思⑾修⑿所立,如是具三乘⒀,
有依⒁及无依⒂,是名十七地。
一者,五识身相应地;二者,意地;三者,有寻有伺地;四者,无寻唯伺地;五者,无寻无伺地;六者,三摩四多地;七者,非三摩四多地;八者,有心地;九者,无心地;十者,闻所成地;十一者,思所成地;十二者,修所成地;十三者,声闻地;十四者,独觉地;十五者,菩萨地;十六者,有余依地;十七者,无余依地。如是略说十七,名为瑜伽师地。
注释
①本地分:本,根本或基本,此处特指基本义理,即其他的四个部分的内容,都以本地分所论述的义理为本。地,瑜伽师地的略说。分,部分,佛家习惯地将经籍内容划分为若干部分,并称每部分为分;分,相当于篇、卷、章、节、部分等。
②云何瑜伽师地:什么叫瑜伽师修行的次第?
③嗢柁南:udana,又作嗢柁南、嗢陀南。梵语义为集施,是一种特殊的缩略语表述方式,往往是以偈颂形式出现。
④五识相应:即五识身相应地。
⑤意:即意地。
⑥有寻伺等三:即有寻有伺地、无寻唯伺地、无寻无伺地等三地。
⑦三摩地俱:三摩地是梵文samadhi的音译,意译为「定」,三摩地中又有多种差别,即得三摩地、三摩地圆满、三摩地自在;三摩地种种都修齐为俱。
⑧非:即非三摩四多地。三摩四多是梵文samahita的音译,意译等引,与三摩地同义。
⑨有心:即有心地。
⑩闻:即闻所成地,闻知成就的境界。
⑾思:即思所成地,思惟成就的境界。
⑿修:修所成地,修习道法成就的境界。
⒀具三乘:具有声闻乘地、独觉乘地、菩萨乘地。具有,得以修成。三地均内涵种性、发心、修行、获果四方面;
⒁有依:即有余依地,
⒂无依:即无余依地,
译文
什么是五识身相应地呢?就是五识身的自性、所依、听缘、助伴、作业,总括起来,就称为五识身相应地。
哪些称为五识身呢?即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
原典
本地分中五识身相应地第一①
云何五识身相应地?谓五识身自性②、彼所依③、彼所缘④、彼助伴⑤、彼作业⑥,如是总名五识身相应地。
何等名为五识身耶?所谓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⑦。
注释
①本地分中五识身相应地第一:本论的结构有三个梯级,全部内容分为五大部分;每部分再划分,就标号为弟几地,相当于第几章,如本地分中由十七地章组成;每地章再划分为品,标为品第几。
五识身,即人身的五种识。佛家把人对外界现象世界的认识,依主客之间的关系共分为十八界,即六根、六境、六识。根,指感觉、思惟的器官;境,指感觉和思惟的对象,包括物质的现象和精神的现象;识,指对现象界的认识与了别。其关系可见下表:
十八界
眼根——色境——眼识
耳根——声境——耳识
鼻根——香境——鼻识
舌根——味境——舌识
身根——触境——身识
意根——法境——意识
识身,又作识体,即构成识的种种因缘条件。包含自性、所依、所缘、助伴、作业。五识身,具体指眼、耳、鼻、舌、身五种识体。
相应,指五种识体中的自性、所依、所缘、助伴、作业,是相互联系、相应而起的。
②自性:事物现象固有的本质特性。此处指识的本性,识的基本认识功能。
③彼所依:识所依。依,凭依、依托,指识产生和活动所需要的助缘。
④所缘:指识感觉认识的对象。缘的梵语pratyaya,义为攀缘,比喻心识接触作用对象,如攀缘一般。所 缘,心识所攀缘(感觉认识)的对象。
⑤助伴:佛家对识的研究讲究整体性、联系性,不是把某识视为单一孤立的现象。所以佛家认为某一识生起,必然伴随著许多内心的活动,如作意、触、受、想、思等,唯识宗称为心所有法,简称为心所。心所相应于心王而起,与心相应,系属于心,故称为助伴。
⑥作业:识的具体作用,也称为造作,造作的结果有善、恶、无记三种性质,唯识学中称为「三性」。
⑦身识:身识概念的拟立与心理学中的触觉相似,但也不尽同。身识,指身根对地性 、水性、火性、风性、滑性、涩性、重性、轻性、冷性、饥、渴等十一种触境的识别。触境中的饥、渴虽是生理现象,但仍被唯识宗看作是物质接触肉体后所产生的觉受部份。
译文
什么是眼识自性呢?就是依据眼根,了别色境。
眼识的所依如下:第一、俱有依,即眼根;第二、等无间依,即意识;第三、种子依,即执受一切种子、为一切种子所依止,属于异熟果体的阿赖耶识。
这就简略说明了二种所依,包括色法和非色法两种。眼根是色法,其余的是非色法。这眼根有三大特徵:㈠是四大种所造,㈡指的是净色根(而非扶尘根),㈢净色根无法为肉眼所见,却有质碍性。意识,是眼识缘境以后相续传递过去的。一切种子识,是无始以来,耽著戏论,辗转熏习于众生心中,成为种子,等待未来成熟受报的果报体。
原典
云何眼识自性?谓依眼了别色①。
彼所依者:俱有依②,谓眼;等无间依③,谓意④;种子依⑤,谓即此一切种子执受所依⑥,异熟所摄⑦阿赖耶识⑧。
如是略说二种所依⑨。谓色、非色⑩。眼,是色;余,非色。眼,谓四大种⑾所造、眼识所依净色⑿、无见有对⒀。意,谓眼识无问过去识⒁。一切种子识⒂,谓无始时来⒃乐著戏论⒄,熏习为因⒅,所生一切种子异熟识⒆。
注释
①依眼了别色:依托眼根、攀缘色尘,进而觉知色尘的作用。色,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之色,为物质存在的总称;狭义之色,专指眼根所取之境。此处所指之色法 ,应就狭义而言。眼根所取之色,又称为色境、色尘,具有三种性质:㈠质碍,有形质彼此相障碍,不能涉入;㈡变坏,因为质碍,所以物相碰撞即变坏;㈢示现,因有形相能显现。
②俱有依:唯识宗认为识自始自终离不开根,根坏灭,识便不能产生。由于根与识相依共存,听以根是识的俱有依。俱有,共存在。
③等无间依:平常人的心识作用,念念相续,无有间隔,前一念灭谢时,后一念随即生起,前后念生灭之间,紧密相接,无有间断,故称前念为后念的等无间依;同时,前念灭谢时,能避开现行位,引导后念生起,故等无间依,又称为开导依。
④意:此处的意,应指第六意识。即前五识必由第六识所引生;而第六识自身既能前后相续,又能引生前五识,故第六识为前五识之等无间依。
⑤种子依:依托于种子。唯识宗认为人在每一次行为过后,都会在阿赖耶识中熏习成一股潜在势力,此股势力可以像种子一样地产生或变现出一切精神活动和物质现象,唯识宗因而以「种子」称之;包括五识的升起,也必须以种子为基本条件,故称为种子依。
⑥执受所依:心识与环境互动的结果,依种子状态存于阿赖耶识中,任阿赖耶识执持流转。种子待缘起现行,现行后又回熏于阿赖耶识中,成为新熏种子。如此循环往复,呈现出大干世界中的一切精神现象和物质现象。
⑦异熟所摄:旧译为果报,即依过去之善恶,而得果报之总称。据《成唯识论》卷二载:所谓异熟,系谓因变为果,此果之性质异于因之性质;因有善恶,而果具有非善、非恶之无记性,故自因成熟为果,其性质已变异为别类。所有摄持含藏在阿赖耶识中的业种子的异熟过程,都是透过阿赖耶识进行的,所以称之为异熟所摄。
⑧阿赖耶识:alaya梵语义为含藏、藏识。佛家将人的识分为八种,即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末那识(manas)、阿赖耶识。第八识能够摄持含藏一切种子,所以又叫做种子识。阿赖耶识的概念有多种含义:一,阿赖耶识的「了别」(觉知分别)功能有两方面:㈠是觉知分别有分别(感知辨识性)的执受心(有认知感受性的内在精神世界活动);㈡是觉知分别无分别的器世界(承载众生的外在物质世界)。二,阿赖耶识与作意、触、受、想、思等五种徧行心所法相应。三,阿赖耶识作为种子识与诸法(一切精神、物质现象)的因果关系有三种:㈠是种子生现行,即种子作为因,变生出现行诸法的果,这变现过程可在刹那间进行;㈡是现行熏种子,现行诸法作为因,种子积藏在阿赖耶识中,种子即是果;㈢是种子生种子,即积藏在阿赖耶识中的诸种子互相影响生出新种子,这过程在刹那间相续进行,称为自类相续。四,阿赖耶识具有「杂染」(在生死流转的虚幻现实现象中,杂带有执迷不悟的心念污染心识,不能超脱生死流转,遭受生死果报)的方面和「还灭」(依据它证悟真如获得涅槃解脱)的方面。
以上所述的俱有依、等无间依、种子依即所依的三依,三依是佛家对识的主体方面、身心条件的全面考察。
⑨二种所依:此处说二依,是以色、非色为标界,对识所依据的主体条件的辨析。
⑩色、非色:物质的现象、非物质的现象。此处的色、非色,用的是广义。
⑾四大种:佛家把一切物质现象都分析为四种构成元素,即地、水、火、风四种元素的结合形成一切事物,所以称它们为四大种。不过,四大种的地、水、火、风一般不是直接指地、水、火、风的具体事物,而是指由地、水、火、风分别代表或体现的坚、湿、暖、动四种属性,即使是地、水、火、风自身事物也是由四大种和合而生的。由于物质事物都依赖四大种的和合造成,所以称为依他有;相反,四大种则称为不依他有,这是佛家对元素的抽象认识。
⑿净色:特指五识所依根中的知觉神经。佛家对五根(感官)的认识是比较深入的,他们将根又划分为两方面的构成,一种是浮尘根,又作扶尘根,即见于外的感觉器官;一种是胜义根,四大种所造,清净微细故又称为净色根。它们是根的实体,发识取境而具有增上根力的须依赖它们,清净如宝珠,但是净色根仍需要扶尘根的扶助。
⒀无见有对:虽不可见,却有障碍。见、对,是佛家对具体事物分析出的两种属性。有的色法,有见有对,如瓶子;有的不可眼见却有障碍,如声音;有的既不可见又无障碍,如无表色(特指导致身、语活动的意念,既不可直接现于外,又无障碍,却能生发身、语活动,然而身、语活动不是意念本身,所以称之为无表色)。
⒁无间过去识:已过去的识转化为意,不障碍现行识的相续行运称为无间。这里佛家探讨了人们在连续不断的认识过程中的经验与现行、过去识与现行识发生联系的行运机制。
⒂一切种子识:又作种子识。乃执持一切法之种子而不失坏之识,为阿赖耶识之别名。唯识关于阿赖耶识本体论的义理颇有特色,它虽然认定阿赖耶识生一切法,却不认定全宇宙就是一个阿赖耶识,而是认定一切众生皆有阿赖耶识,每个众生的阿赖耶识都有各自的种性,而且都具有种子生现行、现行薰种子、种子生种子的功能。佛家还以修道进阶的高低或将来成佛的可能性,将众生的种性大致分为二种:圣种性,能使三乘圣者证得涅槃;愚夫种性,能令凡夫轮回六道,不得解脱。细分有五种:声闻种,将来获阿罗汉果;独觉种,将来获辟支佛果;菩萨种,将来获佛果;不定种,种性没有固定;或可成就二乘果位,或可成就佛果;无种,永堕生死轮回,不得解脱。
⒃无始时来:佛家认为众生及现实一切现象都不是孤立产生的,都是由因缘生,即有原因有条件而生。现世之所有的事物都由前世的因缘生,前世的所有事物又由更前世的因缘生,上溯无穷没有元始。如说某事物是有始时来,就意味著此事物没有因缘,而这是不可能的。
⒄乐著戏论:由爱乐情欲支配的不合真实的概念言论。现行熏种子的作用过程,佛家称为熏习,又将熏习的具体内容称为习气,并将习气按其内容分为三类,其中一类是名言习气,即来生日常所使用的语言文字(实为思想观念)熏习成的种子。佛家特别重视这一习气,认为它能理解义理,认别境界,是种子生诸法的根本原因。名言习气也有性质对立的两种:一种是证解诸法真相胜义本空的真实;一种是误解诸法真相,迷恋执著虚幻,这后者表现为名言就是戏论。戏论,又作譃论,佛家特指不正确的不合真实的概念、观念、义理、言论等,如本无始说成有始,本无我说成有我,本虚幻说成真实,本为常、乐、我、净的涅槃说成非常、非乐、非我、非净等。名言戏论也可以熏习为种子,导致戏论的果报。
⒅熏习为因:如人以香气熏附衣服,一切染净迷悟诸法之势力熏附残留在阿赖耶识中,形成种子的作用,即谓之熏习。
⒆异熟识:摄持含藏果报的阿赖耶识。此处仅指名言种子的异熟过程由阿赖耶识摄藏运转。
译文
眼识所缘的对象,是可见的,有质碍的色境,这种色境又有很多种,简略来说有三种,即显色、形色和表色。显色包括青、黄、红、白、光、影、明、暗、云、烟、尘、雾和空一显色。形色包括长、短、方、圆、粗、细、正、不正、高、下色。表色包括取、舍、屈、伸、行、住、坐、卧,这些都是色。
而且,所说的显色,假若色境显现明了,是眼识所缘的外境。所说的形色,从显色的积集之上,假立长、短等种种不同的形状。所说的表色,就是这种积集色刹那生灭相续,由于变更位置的原因,在原来出现的地方不再出现,转而出现在其它地方,就时间上来说,或者是无间断的,或者是有间断的。移动的位置,或者远,或者近,差别而生,或者是就整件物体不离本处而变更其形相,这就称为表色。而且,所说的显色,是光线明暗的差别。所说的形相,是长、短等积聚色的差别。所说的表色,是以思业作用为依,然后显色、形色有种种差别的变动。显色、形色和表色三种色都是眼根的所行,即活动的对象,也是眼根的境界,即活动的范围,也是眼识和意识的所行和境界。三种色都是眼根、眼识和意识所直接攀缘的对象,只是名字有别而已。
而且,就是这种色,又有三种,或者是好显色,或者是恶显色,或者是俱异显色,好像是色境在显现。
原典
彼所缘者,谓色,有见有对。此复多种,略说有三,谓显色①、形色②、麦色③
显色者,谓青、黄、赤、白、光、影、明、闇、云、烟、尘、雾及空一显色④。形色者,谓长、短、方、圆、麤、细、正、不正、高、下色。表色者,谓取、舍、屈、伸、行、住、坐、卧,如是等色。
又,显色者,谓若色显了⑤,眼识所行⑥。形色者,谓若色积⑦集长、短等分别相。表色者⑧,谓即此积集色生灭相续,由变异⑨因于先生处不复重生⑩,转于异处⑾或无间⑿、或有间⒀、或近、或远差别生⒁;或即于此处变异生,是名表色。又,显色者,谓光、明等差别⒂。形色者,谓长、短等积集差别。表色者,谓业用为依⒃,转动差别。如是一切显、形、表色,是眼所行⒄,眼境界;眼识所行⒅,眼识境界,眼识所缘;意识所行⒆,意识境界,意识所缘,名之差别⒇。
又即此色,复有三种,谓若好显色、若恶显色、若俱异显色,似色显现。
注释
①显色:能显现出颜色的物。
②形色:能表现出形状的物。
③表色:能呈王现出态势的物。
④空一显色:须弥山四面天空中,各显现山的纯色。这一概念与佛家构拟的一小世界的图式有关,一小世界的中心是呈缩腰鼓形的巨大的须弥山(sumcru),直立在广袤的大咸水海中,围绕须弥山有七金山、七香水海,外连四方咸海。四方咸海上各有一大洲。由于须弥山由金、银、琉璃、玻璃等宝构成,宝物辉映四面的天空,使四面大洲的上空各呈现出一种纯色,东方胜神洲天为银色,南赡部洲天为碧色,西牛货洲天为赤色,北俱卢洲天为金色。空,即天空;一,即纯净无杂,只有整块天空明闇区别,没有局部之间的杂色差别。
⑤若色显了:如果物的颜色显现出来。物在,但颜色因为各种情况不一定能显现出,这里讲的是能够显现出来的情况,如一物的红色不被邻近的紫色所夺。
⑥行:心识运行,即活动取境觉知识别。
⑦色积:色的积集,又称为积集色。佛家认为显色是实色,即具有实质;积集色是虚色,因为它们只是积集而成,没有实质。
⑧表色者:此处所论的表色则指人的身心。
⑨变异:变易,就是改变的意思。
⑩于先生处不复重生:于之前出现的地方不再重复出现。
⑾转于异处:此处讲的是人身相在方所(方角处所)上的变异。
⑿无间:变异无时空间隔。
⒀有间:变异有时空间隔。
⒁差别生:差别形成。以上讲的差别,是因为位置变更所产生的。
⒂光、明等差别:光、明等指光、影、明、闇、云、烟、尘、雾、空一显色。为什么不列举青、黄、赤、白呢?原来佛家认为这四种颜色是实质色或色自相,此处讲的差别是在物自相(本来颜色)上面的光、明等差别。
⒃业用为依:即变异因。
⒄眼所行:一切显、形、表色当下呈现于眼前,而为眼根所缘。
⒅眼识所行:眼识乃至前五识的所缘境,都必须是当下显现的,眼识进行了别认识。
⒆意识所行:眼识所缘的色境,传递给意识,做进一步的分别认识。
⒇名之差别:称眼根、眼识与意识的所缘,只在名称上有别。
译文
眼识的助伴,是与之相应而起的各位心所法,即作意、触、受、想、思,及其他与眼识同时相应而起的各位心所法。而且,眼识及其相应的各种心所法,攀缘同一对象,心法、心所法行于境界时的相状,并非一种,同时存在,而且相应,各有自性,一一生起。而且,它们一一各自从自己的种子而生。
眼识的作业,应当知道有六种。只能了别自己所缘的外境,这是它的第一种作业;只是了别自相:只能了别现在:只能是一刹那间进行了别;眼识还有二种作业,随意识而生起,随意识善而善,随意识染而染,随意识所发的业而转;眼识又能够缘取可爱的乐果和下可爱的苦果,这是眼识的第六种作业。
原典
彼助伴者,谓彼俱有相应诺心所有法①,所谓作意②、触③、受④、想⑤、思⑥,及余眼识俱有相应诸心所有法⑦。又彼诺法同一所缘,非一行相⑧,俱有相应一一而转。又彼一切,各各从自种子而生。
彼作业者,当知有六种⑨。谓唯了别自境所缘⑩,是名初业;唯了别自相⑾;唯了别现在⑿;唯一刹那了别⒀;复有二业⒁,谓随意识转,随善染转,随发业转⒂;又复能取爱、非爱果,是第六业。
注释
①心所有法:佛教唯识家将人的整个内心活动分为本末两大系统,本体系统为心王,心王再变现出心所有法,即心所法。心所法是顺随心王行运的各种具体的认知、情感、观念的心理活动。
②作意:警心、引心的心理活动。种子识所藏的种子是由作意警作而变现行。作,发作、起动、警作。意,内心活动。
③触:当根、境、识顺利相合时,将内心各种活动统一起来对境界起认知作用,从而发起受、想、思等等心理行运的一种心理活动。
④受:内心在认知过程中所产生的苦、乐、非苦非乐、可爱、不可爱、可爱不可爱俱非等情感。
⑤想:摄取所对境界的种种相状,形成种种概念辞语并藉以进行思惟的内心活动。
⑥思:使心造作的内心活动。
⑦余眼识俱有相应诸心所有法:除了作意、触、受、想、思外,还有其它的心所法。案,唯识家将心、心所法共分为五十九种;心法即心王八种: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末那识、阿赖耶识。心所法分为六类,㈠遍行类:作意、触、受、想、思。即本论中列举的五种。所谓遍行,意即能遍与一切识相应,任何一识起,此五种心理活动都与它相应;能遍一切时行,即始终相应;能遍一切性行,即无论起善性心、恶性心还是无记性心,都有此五种同性的心理活动与它们相应。㈡别境类:欲、胜解、念、定、慧。㈢善类:信、精进、惭、愧、无贪、无瞋、无痴、轻安、不放逸、行舍、不害。㈣烦恼类:贪、瞋、痴、慢、疑、恶见。㈤随烦恼类:忿、恨、覆、恼、嫉、悭、诳、谄、害、憍、无惭、无愧、掉举、昏沉、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乱、不正知。㈥不定类:睡眠、悔、寻、伺。
以上心心所依据《百法明门论》开列,与本论略有差异。
⑧非一行相:不限于一种或单一的心理活动行运相,意即有种种不同的心理活动在行运。
⑨六种:六种作业关系详见下表:
眼识六作业
一唯了别自境所缘业
二唯了别自相业
三唯了别现在业
四唯一刹那了别业
五随转业
随意识转
随善染转
随发业转
六取果业
取爱果
取非爱果
了别业
⑩唯了别自境所缘:眼识只觉知识别自己所对的色境。意识则不同,意识可以觉知识别自己和其它识所对的境界。这里讲的是眼感官感知对象的有限性。
⑾唯了别自相:眼识与意识不同,意识既能觉知识别事物的自相,又能觉知识别多种事物的共相。意即眼识只限于具体事物的个性,意识却可以抽象多种事物的共性。
⑿唯了别现在:眼识与意识不同,意识既可以觉知识别当下的,又可以觉知识别过去的、未来的。
⒀唯一刹那了别:眼识与意识不同,意识既可以在一刹那间觉知识别物境,又可以连续不断地转换觉知识别的物境。一刹那(ksana) ,时间极短。
⒁二业:随转业、取果业。
⒂随发业转:意识与五识相比具有总摄性,能对外境进行总体和共相的把握,又具有判断、推理、想象、联想、记忆等复杂活动,又能对五识起作用。人心的善不善决定于意识,支配人善不善言行的是意识的发业,这一切都影响著人的感觉器官的具体活动。
以上就是瑜伽师地论的一部分白话文了,其实我们想要修行瑜伽师地论的话,我们就要让自己去思考经文的含义,然后结合白话文去修行。